新时代推进宗教中国化的理论与路径探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的体会

发布人: 王强    发布时间: 2022-11-17    浏览次数: 14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我们在实践中形成了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就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出了12个必须,其中宗教工作强调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

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先后两次召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对如何认识和把握新时代宗教工作规律,如何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笔者试从已公开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中梳理探讨新时代推进宗教中国化的理论与路径。

一、新时代推进宗教中国化的理论

(一)宗教的发展规律在于“和”宗教的发展规律在于“和”,任何宗教的生存发展,都必须同所在社会相适应,这是世界宗教发展传播的普遍规律。藏传佛教的发展,要有利于人民生活改善,有利于社会稳定。宗教要和顺、社会要和谐、民族要和睦。

—— 在西藏拉萨考察时强调

(2021年7月22日)

 

(二)对待宗教必须坚持“导”的态度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2016年4月22日至23日)

(三)党的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

党的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既要保护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最大限度团结信教群众,也要耐心细致做信教群众工作。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2021年12月3日至4日)

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处理宗教问题的鲜明特色和政治优势。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多接触、多谈心、多帮助,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解决实际困难吸引人、团结人。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2016年4月22日至23日)

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必须依靠包括少数民族群众在内的各族人民。同样,不能因为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能因为有宗教极端势力特别是有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就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打入另册。敌对势力越是想借民族、宗教问题做文章,我们就越是要让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把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2015年5月18日)

(四)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

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2016年4月22日至23日)

(五)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

要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2016年4月22日至23日)

 

坚决防范西方意识形态渗透,自觉抵御极端主义思潮影响。

——《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5月18日)

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对涉及宗教因素的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性质就按什么性质处理,该保护的必须保护,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打击的依法打击。这方面,一些地方探索创造了有益经验,要总结推广。

——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2015年5月18日)

二、新时代党推进宗教中国化的路径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要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引导和支持我国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2021年12月3日至4日)

我国宗教无论是本土宗教还是外来宗教,都深深嵌入拥有5000多年历史的中华文明,深深融入我们的社会生活。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

——在宁夏银川考察时强调(2016年7月19日)

(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

(2021年12月3日至4日)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历史地看,宗教同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无论本土宗教还是外来宗教,都要不断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充实时代内涵。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各种宗教,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思想、教规教义进行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

——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

(2015年5月18日)

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

(2016年4月22日至23日)

(三)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

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由之路。尽管宗教信仰是个人的私事,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国家公民,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活动涉及公共利益,遵守宪法法律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

——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

(2015年5月18日)

要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宗教活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干涉教育、司法、行政职能和社会生活。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

(2021年12月3日至4日)

(四)支持引导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

要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要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监督制度。要切实解决影响我国宗教健康传承的突出问题。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

(2021年12月3日至4日)

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

(2016年4月22日至23日)

(五)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要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

(2021年12月3日至4日)

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问题,在互联网上大力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传播正面声音。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

(2016年4月22日至23日)

我们要合作建设网络文明, 共同反对网络上宣扬极端,散布仇恨的言论。

——在中阿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指出(2018年7月10日)

(六)培养三支队伍

要培养一支精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熟悉宗教工作、善于做信教群众工作的党政干部队伍,让他们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宗教知识,不断提升导的能力。要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要培养一支思想政治坚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学风优良、善于创新的宗教学研究队伍,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学科建设。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2021年12月3日至4日)

三、扎实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启示

(一)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巩固全党全社会共同做宗教工作的格局。进一步夯实我国基层宗教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责任制,明确基层组织宗教工作职责,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力量配备和培训,探索将宗教工作纳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做到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进一步提升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逐步完善宗教政策法规体系,做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升宗教治理能力。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领域矛盾问题,依法整治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推动宗教组织及其活动规范化。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形成依法管理、社会管理、自我管理相互衔接的管理格局。

(三)进一步加强对宗教界的思想引领

在宗教界广泛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活动等,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主动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正确看待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不断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

(四)进一步推进中国化经典阐释

推动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落实并完善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工作规划,积极主动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把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要求逐步贯穿宗教院校教育教学全过程,不断增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行动自觉。

(五)进一步维护健康和谐的宗教关系

充分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有效保护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宗教界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主动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在独立自主、相互尊重、平等友好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确保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作者单位为中央统战部十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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