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国家法》的由来

发布人: 王强    发布时间: 2019-01-08    浏览次数: 20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一部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一)

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问题是我国内战的延续。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府败退台湾,与祖国大陆形成暂时的分离分治状态。长期以来,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我们国家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促进国家的和平统一,祖国大陆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但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期,台湾当局领导人开始加紧推行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一系列“台独”分裂活动,并抛出所谓的“两国论”。2000年,陈水扁当政以来,动员其所有的政治资源,在各方面强力推行“去中国化”,加快了谋求台湾“独立”的步伐,“台独”分裂活动不断升级。最为严重的是,台湾当局妄图利用所谓“宪法”和“法律”形式,通过“公民投票”、“宪政改造”等方式,为实现“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目标提供所谓“法律”支撑,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台独”分裂势力还妄图利用大陆举办2008年奥运会之机,并订出了具体的“台独时间表”。

事实表明,“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严重威胁着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和平统一的前景,严重损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严重威胁着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引起全体中华儿女的高度警惕,国内各界人士和海外侨胞纷纷要求以法律手段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实现祖国统一的呼声越来越高。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收到来自全国各地各界人士的法律草案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陆续提出了不少对台立法的建议和议案。因此,面对岛内“台独”分裂势力猖獗的分裂活动以及大陆范围内各界人士的立法呼声,为了避免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受到严重威胁,以及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和台海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遭到重大破坏,2003年下半年,中央政府成立针对台湾问题立法的起草工作班子,开始制定《反分裂国家法》。

(二)

为了把这部法律制定好,在中央的直接领导下,起草本法的工作班子认真研究了当时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外侨胞关于对台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吴邦国先后亲自主持召开了4个座谈会,分别听取了部分省(市)负责同志、法学专家和对台事务专家、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台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意见。经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汇总研究,草拟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胡锦涛主持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的负责人及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吴邦国召开法学专家和对台事务专家座谈会,听取了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经对草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形成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认真审议了该草案,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全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议案。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全体代表充分审议、讨论了草案,提出了进一步的修改意见,最后形成了仅有10条、1300字的议案表决稿。

2005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以34号主席令将该法公布,并自即日起予以施行。

虽然这部法律起草过程高度机密,从起草到通过的时间很紧凑,但仍然遵循了一般全国性法律的制定程序,对外公布了启动立法的消息,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全体会议的两级审议、通过过程。至于人大常委会所以一次就审议通过,而不是惯常的要经过一审、二审,那是因为该法草案已相当成熟,获得常委会的一致赞同,无需二审、三审,符合《立法法》第28条的规定。

《反分裂国家法》从起草到通过的全过程,贯穿了民主、科学精神,上上下下,反复推敲,精雕细凿,非常慎重,非常严谨。它的高票通过表明了这一法律拥有广泛的民意基础,获得全国人民最大限度的赞同,真正体现了国家意志。

(三)

《反分裂国家法》颁布后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得到绝大多数人们的高度赞扬。

国内各行各业纷纷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反分裂国家法》,认为它是一部适时的、必要的全国性法律,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世界各地华侨华人也发表声明表示支持;台港澳一些团体和知名人士也在第一时间声明支持《反分裂国家法》。岛内多数民众认为《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务实、坚定、温和、理性的法律,为推进两岸关系创造了机会。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张麟徵表示,《反分裂国家法》是要反制岛内日益严重的“公投制宪”、“正名”等“台独”分裂活动,而不是针对台湾人民,也正因为如此,“台独”分裂主义势力如芒刺在背,惶惶不可终日,拼命扭曲、诋毁《反分裂国家法》;而大多数台湾民众却安之若素,因为他们希望和平、稳定、发展。事实反复证明,“台独”是一条走不通的死胡同。

同时,《反分裂国家法》也得到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俄罗斯、法国等欧洲国家、东亚诸国以及非洲大部分国家纷纷发表声明支持中国颁布和实施《反分裂国家法》,相信《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加强和推进两岸关系的法,是一部和平统一的法,而不是针对台湾人民的,也不是一部“战争法”。

《反分裂国家法》出台后,两岸关系短时期内出现了根本性变化。实践表明:《反分裂国家法》具有以下四点效力:第一、巩固了政权基石,以民意支持为坚强后盾,获得主导和平统一大业的大动力与大自信;第二、冲出了自身思维上的拘谨之态,将发展两岸关系的谋划,从直面某人、某部分人、某党派的狭隘视野下解放出来,真实落定在“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战略基础上;第三、公开集拢了岛内外各方和平统一力量,形成抗压性更强、更稳固、压“台独”于死境的反“独”防“独”联合战线;第四、直捣“台独”生存的物质与精神巢穴,逐步破碎“台独”空梦,推动和平统一事业历史性地走向全面(从经济、文化到情感)排“独”、化“独”、解“独”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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